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刑事拘留,涉嫌放火罪,没有造成什么严重性后果。行为不好,会不会判刑,烧毁几百块东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涉嫌放火罪,没有造成什么严重性后果,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刑事诉讼法、刑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12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个回答  2011-05-12
危险犯,只要有现实危险即成既遂。犯放火罪而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本罪的危险犯。这里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指放火行为尚未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虽然尚未造成上述后果,但构成本罪之危险犯,必须足以造成这种后果即具有造成这种后果的危险。如果没有这种危险,则不构成本罪。
第3个回答  2011-05-12
根据刑法114条的规定,犯放火罪,没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类罪中的一类,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目的,而实施了放火的行为,虽然是针对某个人实施的,但是放火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其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该罪的主观恶性较大,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是难以预料的。只要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即触犯该罪。
刑事诉讼法61条的规定,是关于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的规定。就是因某人涉嫌放火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以便查明案情。
第4个回答  2011-05-12
如果是涉嫌的是放火罪而不是失火罪是要判刑的,且至少三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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