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在生产关系中的不同地位
生产资料占有方面:奴隶主阶级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本身;奴隶毫无人身自由,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
地位和相互关系方面: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之间是赤裸裸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奴隶被剥夺一切权利,在暴力下从事最紧张、最繁重的劳动。
产品分配方面:奴隶主阶级占有和支配奴隶的全部劳动成果,过着奢侈豪华的寄生生活;奴隶只能获得极少的生活资料以维持生命。
2、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特点
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奴隶主和奴隶是赤裸裸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完全在奴隶主的强制下劳动;奴隶劳动创造的产品全部归奴隶主占有和支配,奴隶主只给奴隶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
扩展资料:
历史
古中国、古希腊、古埃及、罗马帝国、古巴比伦、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国的殖民地都存在过奴隶制。
历史上,绝大多数国家和社会都曾经认可制度性奴隶制;在近代,奴隶制被所有国家废除,交易奴隶变得不可行,但是即使如此,没有合约精神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通常这些人因为丧失身份或家庭变故的原因,变成战俘、农奴、债奴、契约劳工、家仆、被收养为奴的儿童、童兵、强迫婚姻等行为依然广泛。
现在奴隶制度在世界各国都是非法的,但估计世界上仍有二千七百万人是事实上的奴隶,毛里塔尼亚是最后宣布废奴的行政地区(1981/2007),但是根据估算约有10%-20%的人口依然为奴。
奴隶制的起源
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罪犯、穷人等,近古和近代欧洲的奴隶多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奴隶制一般出现在手工业和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因为奴隶制最大程度上降低了生产成本。
大部分蓄奴合法的国家也有捉回与处罚逃奴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