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说下纳粹德国当时的法律,越详细越好

就是第三帝国当时的宪法了~条例了~什么的~
最好一条一条的,详细点
那具体的宪法是什么呢?

宪法啊!宪法!!具体的宪法!!
我要的不是日本做的错事,而是德意志的法律,谢谢!

    《二十五点纲领》是于1920年2月制定并公布的法律性质的文件,为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的纲领性文件,是纳粹党的行为指导。

    纲领内容如下:

    第一条,我们要求基于民族自决的权利,联合德意志人为大德意志帝国。

    第二条,我们要求德意志民族应与其他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废除凡尔塞条约和圣日尔曼条约。

    第三条,我们要求国土和领土(殖民地)足以养育我们的民族及移植我们的过剩人口。

    第四条,只有德意志同胞,才能取得德意志公民的资格;凡属德意志民族血统,不管其职业如何,方能为德意志国民。因此犹太人不能为德意志国民。

    第五条,凡在德国的非德意志公民,只能视为侨民,应受治理外国人法律的待遇。

    第六条,只有德意志公民,才能决定德意志国家的领袖和法律的权利。因此,我们要求一切公职,不管何等种类,不管它是联邦的,还是各邦的,或是市区的,必须由德意志公民担任。我们反对腐败的议会制度,因为议会政治只根据党派利益,任用私人,而不顾及品德和能力。

    第七条,我们要求国家应供给公民工作及生活为其首要任务。如果国家不能养育其全部人口,则应驱逐外国人(非德意志公民)出德国国境。

    第八条,禁止非德意志人迁入德国。我们要求将1914年8月2日以后迁入德国的一切非德意志人应驱逐出境。

    第九条,一切德意志公民应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每个德意志公民的首要职责是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个人的活动不许损害全体的利益,而应受全体的制约并对所有人有利。

    因此,我们要求:

    第十一条,取缔不劳而获的收入,废除利息奴隶制。:

    第十二条,鉴于每次战争都给人民带来生命财产方面的巨大牺牲,必须把战争横财看作对人民的犯罪。因此,我们要求完全没收一切战争利润。

    第十三条,我们要求将一切托拉斯(一种垄断组织)收归国有。

    第十四条,我们要求分配大企业的利润。

    第十五条,我们要求大规模改组养老设施。

    第十六条,我们要求建立并维持一个健全的中产阶级。我们要求立即将大百货商店收归国有,廉价租赁给小工商业者,要求国家或各邦在收购货物时特别要照顾一切小工商业者。

    第十七条,我们要求一种适合民族需要的土地改革制度,要求制定一项为了公益而无代价的没收土地的法令,要求废除地租,要求制止一切土地投机活动。

    第十八条,我们要求严厉镇压那些危害公共利益得人;对于危险的民族犯罪、高利贷者、投机者等,不管其信仰及种族如何,必须处以死刑。

    第十九条,我们要求用德国的教材代替为唯物主义世界秩序服务的罗马教权。

    第二十条,为使一切有能力而又勤奋的德意志人有高等教育、并能有机会走上领导岗位的机会,我们要求改革现存的教育制度。一切教育机关的课程设置,必须适应实际生活的需求。儿童一到有理解能力时,即应启发他们的民族观念。我们要求贫寒子弟特别优秀者,不论其父母职业及社会关系如何,应享有国家免费教育。

    第二十一条,国家必须保护母亲和儿童,禁止雇佣童工,制定奖励体育运动和进行体格锻炼的法律,大力支持一切增进青年体力的团体,以提高国民的身体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二条,我们要求取缔雇佣军,建立国民军.

    第二十三条,我们要求制定法律,禁止恶意的政治谣言及其在报纸上的宣传。我们要求德意志机关必须做到:

    1.凡德文报纸的编辑及工作人员应为德意志公民。

    2.凡非德意志报纸,应经德国的特别许可,才能发行,但不许其用德文印刷。

    3.凡非德意志人,而参与了德意志报纸的财政,或企图使德意志报受其影响,必须依法禁止,违犯者应关闭这类报社,并且立即驱逐与该报纸有关的非德意志人出境。违反公共利益的报纸,必须坚决取缔。

    我们要求制定法律,坚决禁止对于我国人民生活有不良影响的艺术与文学,并封闭与此种要求相冲突的机关团体。

    第二十四条,我们要求在不危害国家的生存,或不违背德意志民族的风俗道德的范围内,承认一切宗教、信仰的自由

    本党主张积极的基督教,但不为任何宗教所约束。

    本党反对国内外的犹太人的唯物主义的思想。本党深信只有以“先公后私”为原则,才能郅力于我民族的永久的复活

    第二十五条,我们要求在联邦内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以便实现本政党所主张的一切;中央和国会对于整个及其各种机关,应有绝对的权威;为了实施联邦所颁布的法律,应创设各种职业会议。

    本党的领导者,誓为完成上述目的而奋斗,必要时,即牺牲征途,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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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5-26
我知道的是纳粹党的当时的纲领_其实就是阿道夫·希特勒成为国家社会德国工人党(Nationalsozialistische Deutsche Arbeiterpartei,或缩写为NSDAP)这一政党的领袖时颁布的《二十五点纲领.

《二十五点纲领》是于1920年2月制定并公布的,为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的纲领性文件,是纳粹的行为指导!在此纲领中,只是由于迫于形势,希特勒才给纳粹党打着批判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旗帜,并在这面旗帜上图上了民族主义的色彩,以适应战后德国要求变革、要求振兴民族的愿望,从而欺骗了不少德国人。“社会主义”和“民族主义”的两面旗帜掩盖了希特勒代表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本质面目。在希特勒上台后,才彻底暴露出了纳粹党的本来面目,适合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条文则几乎都实现了,而反映工人、小资产阶级利益的条文则抛到九霄云外了 第一条,我们要求基于民族自决的权利,联合德意志人为大德意志帝国。6 第二条,我们要求德意志民族应与其他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废除凡尔塞条约和圣日尔曼条约。>

第三条,我们要求国土和领土(殖民地)足以养育我们的民族及移植我们的过剩人口。

第四条,只有德意志同胞,才能取得德意志公民的资格;凡属德意志民族血统,不管其职业如何,方能为德意志国民。因此犹太人不能为德意志国民。

第五条,凡在德国的非德意志公民,只能视为侨民,应受治理外国人法律的待遇。

第六条,只有德意志公民,才能决定德意志国家的领袖和法律的权利。因此,我们要求一切公职,不管何等种类,不管它是联邦的,还是各邦的,或是市区的,必须由德意志公民担任。我们反对腐败的议会制度,因为议会政治只根据党派利益,任用私人,而不顾及品德和能力。

第七条,我们要求国家应供给公民工作及生活为其首要任务。如果国家不能养育其全部人口,则应驱逐外国人(非德意志公民)出德国国境。

第八条,禁止非德意志人迁入德国。我们要求将1941年8月2日以后迁入德国的一切非德意志人应驱逐出境。)8e

第九条,一切德意志公民应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每个德意志公民的首要职责是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个人的活动不许损害全体的利益,而应受全体的制约并对所有人有利。

因此,我们要求:

第十一条,取缔不劳而获的收入,废除利息奴隶制。:

第十二条,鉴于每次战争都给人民带来生命财产方面的巨大牺牲,必须把战争横财看作对人民的犯罪。因此,我们要求完全没收一切战争利润。

第十三条,我们要求将一切托拉斯收归国有。

第十四条,我们要求分配大企业的利润。

第十五条,我们要求大规模改组养老设施。

第十六条,我们要求建立并维持一个健全的中产阶级。我们要求立即将大百货商店收归国有,廉价租赁给小工商业者,要求国家或各邦在收购货物时特别要照顾一切小工商业者。

第十七条,我们要求一种适合民族需要的土地改革制度,要求制定一项为了公益而无代价的没收土地的法令,要求废除地租,要求制止一切土地投机活动。

第十八条,我们要求严厉镇压那些危害公共利益得人;对于危险的民族犯罪、高利贷者、投机者等,不管其信仰及种族如何,必须处以死刑。

第十九条,我们要求用德国的教材代替为唯物主义世界秩序服务的罗马教权。

第二十条,为使一切有能力而又勤奋的德意志人有高等教育、并能有机会走上领导岗位的机会,我们要求改革现存的教育制度。一切教育机关的课程设置,必须适应实际生活的需求。儿童一到有理解能力时,即应启发他们的民族观念。我们要求贫寒子弟特别优秀者,不论其父母职业及社会关系如何,应享有国家免费教育。

第二十一条,国家必须保护母亲和儿童,禁止雇佣童工,制定奖励体育运动和进行体格锻炼的法律,大力支持一切增进青年体力的团体,以提高国民的身体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二条,我们要求取缔雇佣军,建立国民军.

第二十三条,我们要求制定法律,禁止恶意的政治谣言及其在报纸上的宣传。我们要求德意志机关必须做到:-a;

1.凡德文报纸的编辑及工作人员应为德意志公民。

2.凡非德意志报纸,应经德国的特别许可,才能发行,但不许其用德文印刷。

3.凡非德意志人,而参与了德意志报纸的财政,或企图使德意志报受其影响,必须依法禁止,违犯者应关闭这类报社,并且立即驱逐与该报纸有关的非德意志人出境。违反公共利益的报纸,必须坚决取缔。

我们要求制定法律,坚决禁止对于我国人民生活有不良影响的艺术与文学,并封闭与此种要求相冲突的机关团体。

第二十四条,我们要求在不危害国家的生存,或不违背德意志民族的风俗道德的范围内,承认一切宗教、信仰的自由

本党主张积极的基督教,但不为任何宗教所约束。

本党反对国内外的犹太人的唯物主义的思想。本党深信只有以“先公后私”为原则,才能郅力于我民族的永久的复活

第二十五条,我们要求在联邦内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以便实现本政党所主张的一切;中央和国会对于整个及其各种机关,应有绝对的权威;为了实施联邦所颁布的法律,应创设各种职业会议。

本党的领导者,誓为完成上述目的而奋斗,必要时,即牺牲征途,也在所不惜

纳粹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指1933年至1945年间统治德国的独裁政治,即“第三帝国”。尽管纳粹通常声明支持极权民族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形式(与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相反),但纳粹主义通常与法西斯主义有关联。
哥们,德国纳粹时期的一些文献被严格的控制着,这些资料我得来的就很不容易了更何况他们的宪法~~
他们的宪法和可以参照日本的军国宪法
这个就是你要找的宪法 就是这个宪法我问过我们老师了~西特了没有再弄宪法有的就是德国1919年的《魏玛宪法》。
http://www.shoujiduanxin.cn/falv/Article/xianzhengzhuanti/200604/942330.html 这就是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5-26
这是个秘密,是秘密来的,连国家都不太清楚网上怎么苦恼会发有.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专电来自国际追溯服务机构国际委员会11个成员国的法律专家15日在卢森堡讨论了有关公开德国保存的纳粹档案的法律事宜。

目前,约有5000万份纳粹档案保存在德国小镇阿罗尔森。这些档案记载着60多年前遭纳粹迫害或杀害的1700万犹太人和劳工的情况,由战后成立的国际追溯服务机构国际委员会负责管理,管理依据的是1955年制定的关于纳粹档案管理的国际条约。

上个月,德国政府表示将向历史学家和大屠杀幸存者公开这部分档案。法律专家将对1955年相关条约提出修正案,国际追溯服务机构国际委员会将就修正案进行表决。由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并获部分成员国议会批准,修正案方能生效。

国际追溯服务机构国际委员会11个成员国是比利时、法国、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波兰、英国、美国、以色列和德国。

参考资料:http://news.xmnext.com/world/war/2006/05/16/13431.html

第3个回答  2007-05-21
我只知道当时纳粹德国为了应对战争而颁布了一系列的国家干预经济性质的经济法,是一种充满强制和缺乏经济规则的战争经济法,目的是将国内的经济资源最大化的分配在军事上,这种做法是极其野蛮的,我想在其宪法中应当会有体现。
第4个回答  2007-05-27
《二十五点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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