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是行政违法行为还是民事违法行为?严重伤害呢?

如题所述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伤害的构成刑事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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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轻微伤既是行政违法行为,可以对嫌疑人拘留罚款,又是民事违法行为,嫌疑人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严重伤害,轻伤(一级、二级)、重伤(一级、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2-06
轻微伤害吗,没事,不过你对他人早成伤害是不对的,不过医药费肯定是你出,并且还有道歉追问

可是这是政治题目啊

追答

轻微是民事违法行为,严重的话,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2-06
作赔偿损失就可以了追问

政治题目问到这个 有点搞不清

追答

按民事违法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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