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消除。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您在办理新的业务时,相关部门一般会优先考虑近期的消费、还款记录。
拓展资料:
今日(3月15日)起,我国首部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自2003年以来,酝酿十年终于尘埃落定。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被限定为5年,超过5年将被删除;同时,个人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对于错误、遗漏信息可以行使异议权和申诉权。
不良记录“保质期”缩短为5年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的不良信息记录将不是“一辈子”的污点,而是只有5年的“保质期”,不用担心污点影响自己一辈子。此前,2006年正式运行的旧的信用报告上个人不良信息是“一直展示”。
《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征信系统中记录的信息包括正面的、积极的信息,也包括一些负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后,未按合同要求时间还本付息,拖欠和借款不还都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对个人信用形成不良影响。
根据《条例》,只要在五年内保持良好的信用行为,这些不良信息将会5年后消失无踪。比如一笔贷款应当是在5月1日还款,但是一直逾期到10月1日才偿还,那么,从10月1日开始计算,5年后此记录将被删除。
据了解,国际上一般都对个人的不良信息设定了保存时限,但期限并不相同。如英国规定保留6年;韩国规定保留5年;我国香港地区的规定是,个人破产信息保留8年,败诉信息保留7年。相比较而言,5年的期限并不算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征信业管理条例
现在说法都是说征信是五年刷一次,但其实我看过很多,五年前的记录都是有的。
征信一词源于《左传·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
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征信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是广大银行放款的平安担保的,叫平安易代,现在平安代还了,征信上出现平安代尝,5年后平安代尝会消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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