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由总公司控股的独立法人,总公司曾在三年前解聘一名员工,当时该员工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该员工来到我公司并隐瞒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不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我公司工作的三年间,屡次出现问题,不服从公司管理,调岗之后反而变本加厉,我公司对他进行辞退,并给他补偿金,他在劳动仲裁起诉我公司,诉讼要求是回公司上班,我公司不允。
(我一直觉得劳动关系是双方自愿的情况,现在这种无法管理的员工在公司不遵纪守法,反而称自己是弱势群体起诉公司,如果这种案例都成功了,那么企业都怎样运营是好?)
员工在公司里面受到了挤压或者是排挤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合法权益,那么在最终公司败诉之后,会承担怎样的劳动仲裁后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第(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第(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第(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第(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第(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第(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公司劳动仲裁败诉之后的后果:第1、劳动仲裁案件,企业败诉后,通常会面临经济上的损失,因为劳动仲裁案件基本上与经济有关,裁决结果通知会涉及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者工资待遇等;第2、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为劳动纠纷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不规范,或者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