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障碍的临床表现:
人类精神活动是有机的、协调的、统一的。从接受外界刺激,一直到做出反应,是一系列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活动。精神活动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情绪、注意、意志、智能、人格、意识等,其中任何一方面的变化均可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即精神活动的各个方面互不协调或精神活动与环境不协调,均可表现为精神异常。
最常见的精神活动障碍为焦虑、恐怖、幻觉、妄想、兴奋、抑郁、智力低下,品行障碍及不能适应社会环境等。
心理异常的表现可以是严重的,也可以是轻微的。
心理异常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目前,一般仍按下述系统对其进行分类。
严重的心理异常
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反应性精神病、病态人格和性变态。
轻度的心理异常
神经官能症包括神经衰弱、癔病、焦虑症、强迫症、恐怖症、疑病症、抑郁症。
心身障碍
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包括肝、肺、心、肾、血液等内脏疾病,内分泌疾病,胶原性疾病,代谢营养病,产后精神障碍和周期性精神病。各种心身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溃疡病、支气管哮喘等)所引起的心理异常。
大脑疾患和躯体缺陷时的心理异常
包括中毒性精神病、感染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颅内感染所伴发的精神障碍、颅内肿瘤所伴发的精神障碍、脑血管病伴发的精神障碍、颅脑损伤伴发的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的精神障碍、锥体外系统疾病和脱髓鞘疾病的精神障碍、老年性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聋、哑、盲、跛等躯体缺陷时的心理异常。
特殊条件下的心理异常
如某些药物、致幻剂引起的心理异常;特殊环境(航天、航海、潜水、高山等)下引起的心理异常;催眠状态或某些特殊意识状态下的心理异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