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未满30岁,没有住房,年收入不足6万,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我的户口在昌平人才中心集体保管,但是北京常住户口,目前还没有结婚,没有住房,年收入不足6万,请问这样的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如果可以,是不是必须购买昌平区的经济适用房?谢谢。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的标准为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60000元;(三)申请家庭资产总额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家庭低于36万元,4人户家庭低于45万元,5人户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四)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2-16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2个回答  2009-02-11
好象能,又好象不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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