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客服工作的,我们的工作性质特殊,24小时都有人上班。平时是白班和夜班进行倒班。没有周末,只有上了夜班以后才能休息一天!
马上要过年了,客服是不能享受法定假的,公司不给放假,只在大年三十、初一、初二,这三天发三倍工资,后面四天也没有双倍工资!
我不想要这加倍的工资,我只想回老家过年,于是我请了几天假,经理说这是要扣工资的,还嫌我的假期太长了,要求我缩短一下。
我想请问懂法律的朋友,虽然我们是24小时的客服工作,但是过年了,公司非但不给一分钱奖金也不放假,自己主动请假,反而要扣除工资,这样合法吗?
请大家多多指教!希望给出的答案都有法律依据!谢谢了!
但是公司说,我们客服工作性质特殊,不是按照普通工作那样发工资的,法定假必须有人上班,是三倍工资,但是请假的要扣除基本工资!难道法定假请假以后要扣除基本工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