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09年过年公司不放假,请假还要扣工资合法吗?

我是做客服工作的,我们的工作性质特殊,24小时都有人上班。平时是白班和夜班进行倒班。没有周末,只有上了夜班以后才能休息一天!
马上要过年了,客服是不能享受法定假的,公司不给放假,只在大年三十、初一、初二,这三天发三倍工资,后面四天也没有双倍工资!
我不想要这加倍的工资,我只想回老家过年,于是我请了几天假,经理说这是要扣工资的,还嫌我的假期太长了,要求我缩短一下。
我想请问懂法律的朋友,虽然我们是24小时的客服工作,但是过年了,公司非但不给一分钱奖金也不放假,自己主动请假,反而要扣除工资,这样合法吗?
请大家多多指教!希望给出的答案都有法律依据!谢谢了!
但是公司说,我们客服工作性质特殊,不是按照普通工作那样发工资的,法定假必须有人上班,是三倍工资,但是请假的要扣除基本工资!难道法定假请假以后要扣除基本工资吗?

一、《劳动法》第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38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第39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你所说的情况不足以判断用人单位是否违法。
二、前三天发3倍工资合法,后四天没双倍工资,依照《劳动法》第44条第(二)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不休则不违法,不安排又不支付2倍工资则违法。
三、《劳动合同法》第31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很明确,单位不能强迫加班。
四、从2008年1月15日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废止,所有企业不能随便扣罚员工工资,所以现在很多企业薪酬制度都改成基本+绩效形式:按你的表现加或扣绩效分,通过绩效分来支付绩效部分工资,因此,所有企业制度如果出现“迟到xx分钟扣xx元”,“无故xx天不出勤算自动离职”等规定都属违法,这类规章制度拿到劳动部门立刻就会被否定,依照这些制度的扣罚同样也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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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14
不合法,但是也没办法,因为现在老板不愁找不到员工,只有我们愁找不到工作。所以,既然那三天给了三倍工资,就这样吧!算蛮好的了
第2个回答  2009-01-14
一、三十、初一、初二属法定假期,是有薪假,如果加班的,需支付3倍的工资;其余时间放假,如果加班,需支付2倍的加班费;
二、你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第3个回答  2009-01-13
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09-01-13
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 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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