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如何维权

公司是食品生产企业
我自2012年3月入职目前本人还处在在职阶段,至今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我需要如何维权呢?

劳动法里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我每月2倍的工资,是怎么回事,如果后面跟我签了合同,前面没有签合同的时间怎么计算,

社保需要怎么补偿,

我目前还是在职阶段,如果维权赔付,对于我个人来说,是在职的阶段维权,还是离职维权,那种赔付会多一些呢,

公司的财务状况目前好似亏损状态,对赔付有没有影响

希望有律师帮帮我,我会加分的

第1个回答  2012-09-19
劳动局可以管你这样的事
第2个回答  2015-10-21
目前社保是属于企业强制缴纳范围,你的情况可以要求企业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的社保。与企业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介入解决。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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