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一家公司上班,面试时说有试用期,可是报到的第一天就让签了合同,一签就是三年,

合同上有个说合同期未满的什么要补偿公司培训费什么的,感觉不对劲,去问了下,人家说培训时会再签份协议的,怎么总感觉上当了呢???我签字了,怎样能使那份合同失效...????大侠们

一般的流程就是合同期满了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的合同包含了试用期。我就是在合同期满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包含了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的5险1金从试用期开始缴纳的。没有在试用期就签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说要赔偿什么费用的话,估计公司并不正规,你留意一下。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先走程序,提前1个月和公司打招呼。追问

说是有试用期,可是一上班就签合同,一签就三年,如果不满离职要赔偿公司培训费啥的,总感觉怪怪的

追答

估计你的公司不正规啊,小心为妙,是在不行的话,你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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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段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所以不你用担心的,这是非常正规的一个程序。追问

问题的关键是没见哪个公司那么急于跟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还一签就三年,还合同期未满,支付公司啥培训费

追答

  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至于说到培训费,如果单位组织专项培训,就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只不过单位提前先把话说明白而已。

第2个回答  2012-09-19
感觉有点猫腻,还是小心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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