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如有一方患慢性病可以判离婚吗?

婚姻法如有一方患慢性病可以判离婚吗?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有病期间,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权利。但是,也不是对离婚自由没有限制,说离就离的。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离婚理由必须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规范。
  其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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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8
慢性病并不是中国法律规定的可以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理由。只有能够证明上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03
老公患有乙肝一年了,在这期间我出轨后我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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