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付款给A公司,发票上开的是B公司,如何入账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不能入账,因为收款单位与开票单位名称不符。

可以请收款单位(A公司)开个背书转让说明交给支付方(我公司),说明该笔钱款已经背书转让给B公司了,这样就可以入账了。 但需要A公司给你们开票,B公司的票给A公司入账。追问

如果A公司开了背书转让说明,但是上个月付款给A公司已经入账了,那么本月如何作分录?

追答

没关系,把这个背书转让说明附在已经入账的那张凭证后面,作为原始凭证就行了。不用另外再做一笔分录了,否则就重复记账啦。

如果非要做到本月,用红字把上月入账的冲回,再重新入账(与分录没关系,只是手续不健全,税务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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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8
入账是可以,做一个三方转账协议,但是这个在税务上是不被认可的,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要剔出来,不剔出来的话,被查的时候也不能算税前扣除。
这种业务尽量避免发生,如果B公司开发票给你们,你们就打款给B公司,至于他们跟A公司要怎么走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无所谓增加自己公司的税务风险。追问

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挂着,不去管它,付款给A公司就做A公司的账务,收到B公司的发票就单做B公司的账务,可以把他们分为两个企业来做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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