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收到工程进度款已开发票应确认收入吗

如题所述

施工企业收到工程进度款已开发票应该确认收入。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应于其实现时及时入帐。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结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2)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入的实现,即: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实现。

(3)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收益实现。

扩展资料

收到工程款做会计分录

1、收到工程计量款。

借: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收款--工程保证金。

贷:预收帐款--工程计量。

2、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  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贷:银行存款。

3、工程完工结算时,预收工程进度款全部结转到收入中。

借:预收账款--工程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进度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08

施工企业收到工程进度款已开发票应该确认收入。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应于其实现时及时入帐。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结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2)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入的实现,即: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实现。

(3)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收益实现。

扩展资料

收到工程款做会计分录:

1、收到工程计量款。

借: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收款--工程保证金。

贷:预收帐款--工程计量。

2、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  税费等,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贷:银行存款。

3、工程完工结算时,预收工程进度款全部结转到收入中。

借:预收账款--工程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进度款

第2个回答  2016-10-03
施工企业收到工程进度款已开发票应该确认收入。《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应于其实现时及时入帐。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1)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结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2)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入的实现,即: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实现,本期收入额为月终结算的已完工程价款金额。
(3)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收益实现。

工程进度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的各项费用总和。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1、增值税:财税【2016】36号附件一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以上规定,施工企业收到工程进度款已开具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确认计算缴纳增值税。
2、《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3)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4)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以上规定,根据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并收到工程款且开具发票,在会计上应确认收入。
因此,施工企业收到工程进度款并开具发票,应在会计上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2
首先,收取工程进度款意味着工程劳务已经提供。
第二,款项已经收到且开具了发票,代表着经济利益已经流入企业。
从这两点分析来看这笔收入无论在会计上还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时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该确认为企业会计收入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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