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缺钱。想让我拿我的房子做抵押贷款。他是借款人。我拿房子抵押担保。如果他到时候还不出来钱。除了银行会卖我的房子外。 我还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银行会不会有什么不良的记录。
需要一些什么手续。如果他还不出来钱。以后银行是不是直接就把我抵押的房子卖了?这种贷款一般银行是怎么评估的呢?比如说我房子买成50W。现在市值90W左右。银行一般会贷多少?会不会高于市值如果那样。到时候还不出来钱。房子拍卖70W。其它钱是不是还得我来还?
如果以后房子真给银行拍卖了。我以后自己要去买房贷款。会不会银行不贷给我了。?
房子被他人做抵押贷款,对房主本人没有影响。
具体内容:
如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房东将租赁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系房东行使房屋所有权权利的表现,承租人不得干涉。由于用房屋抵押贷款只需要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可,而无需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改变目前的租赁状况,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租赁使用房屋是不受影响的。
房东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银行有权对房屋进行变卖或折价来偿还借款债务,让抵押权得到优先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