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第二次起诉,请了律师,律师说可以找法院的人,找到男方可以强制执行签字,女方就可以离婚了?

如题所述

你说的是被告不签收、不出庭的情况吧?

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原被告都应当出庭,被告确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应说明理由饼提交书面说明,而且若是涉及到扶养、赡养、不出庭无法查明事实等必须出庭的情况的,2次传唤不到庭,可以拘传,其他情形下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至于能否离婚,取决于能否达到离婚的标准: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却无和好可能,若不存在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法定的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一次诉讼离婚,调解不成,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此时,原告可以15日内上诉或者6个月后第二次诉讼离婚。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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