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把全部资料都准备好放进一个文件袋里准备去办房产证。前几天有空去办的时候突然发现那个文件袋不见了,找遍全屋都没找着。我应该怎么办?要不要报警?还能办房产证吗?补充一下,全部资料包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开发商给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不知道名字对不对)、房屋平面图、身份证复印件,还有各种税票,维修基金单据等,我都是装进那个袋子里的。
新购房办理房产证的资料全部不见了没有关系,房管局和开发商都有备案合同,其它资料可以找房产证经办人(部分为物业,部分为开发商)补办,身份证明可以找户籍科或公安局进行办理。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有:
1、业主的身份证原件;
2、房产的预售合同原件;
3、购房发票原件;
4、房屋交接书原件;
5、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6、购房契税发票原件;
7、户口本(户籍证明);
8、贷款合同(适时)
原件作校验用,复印件作为办理资料。
扩展资料:
房产证丢了的解决办法:
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或损坏是可以申请补办的,申请遗失补证手续如下:
1、申请遗失登报手续申请补办手续,补证手续只收取房产证印花税5元,不收其它费用,补办房产证必须提交的资料,书面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登记部门可以确认申请人已领取证书的除外。
2、已设定他项权利或预告登记的,应出具权利人提供同意办理遗失登记的书面证明原件,刊登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部门提供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申请人确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