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做生意欠的货款,离婚后需要两个人共同偿还嘛?还是欠的人偿还?

如题所述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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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12
原则上是要两个人一起还的,就算都离了婚了。这个法律有明确规定。
但是,根据婚姻法19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修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乙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就是借钱给你们的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所以还是有机会让一个人还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6
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主要就是看否用于家庭生活的目的
一方做生意为了家庭生活,是有无限连带责任.比如用于个人奢侈消费,赌博,这样的情况另一方就没有偿还义务.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12-12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做生意欠的货款,离婚后需要两个人共同偿还。
第4个回答  2007-12-12
他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那就按执照上的数额来还,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那就要还了.用共同财产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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