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承租人,付款设备款的30%给供应商,而发票由融资租赁公司开给我们发票,剩余由融资租赁公司付款,

我是承租人,付款设备款的30%给供应商,而发票由融资租赁公司开给我们发票,剩余由融资租赁公司付款,这样的付款方式可以吗?租赁合同中有说明我们付款30%视作是出租人付款,由供应商开发票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做账怎么做呢,谢谢您

可以,而且是正确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要看你的税务局是否允许你用融租公司开具的发票抵扣进项税。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较为复杂,还要根据IRR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一般我们建议承租人简单操作,首付款部分可以直接减少银行存款,或者走一下预付账款,其他租赁款(本金部分)作为长期应付款计入长期负债,每期付租赁款时,同时减少长期应付款和银行存款,利息部分同时减少现金和财务费用。追问

需要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吧,不知道怎么确定利率,出租方口头说年利率是6%,我就能以此确认财务费用(利息)吗?

追答

会计准则上是写要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但过程很复杂,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一般企业不大会算,也不是一两句可以说清,详见cpa会计学。你的出租方是指租赁公司吗?如果是,那他告诉你的应该是平面利率,而不是实际利率,实际利率还要把首付款、手续费保险等杂费以及融资公司的资金成本算进去,因此他不会告诉你实际利率是多少,按照平面利率摊销的话,也是不正确的,要么按照市场利率,这个就见仁见智了。所以上面不是说了,实务中很少有人去用这种方法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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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5
首付款是融资租赁公司为了降低风险做的规定,道理与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一样。
如果忽略其他内容,简单假设:设备价值100万元,首付30万元,分期归还融资租赁租金和购买价共计85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15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85
银行存款 30
*该设备的价款除了支付给第三方(运费、保险费等),发票均为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给你公司追问

是不是还要考虑时间价值,不知道怎么算

第2个回答  2012-05-10
大哥,你合同都没签怎么就开始做账了?有了合同就照上面约定的方式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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