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在呼叫中心上班,这个公司通宵班有一大段时间是一个人上班,我同事上个月上通宵班,因为身体较差,所以在有别人上班的时候会适当小休,但是只有自己上班的时候从来没有休息过,最后公司以一天上班时间平均休息2个多小时,一个月总休息大于3天,相当于旷工,另外后面上通宵的人也干的不好,责任都推到我同事身上,说我同事影响的,所以我同事被辞退了。但是上通宵班有人的时候小休是这个公司一直以来的共识。像这样的我同事能够到赔偿吗?以前据说这个公司末位淘汰的可以得到3倍工资的赔偿。不知道我同事那样的能够有多少?个人感觉我同事不算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补充一下,我同事签合同了,工作干了一年半多了,这个公司还是个很大的集团公司,最近刚刚香港上市
。并且我同事对于这份工作干的非常好,经常是公司里面各项考核指标排名状元的,并且正面影响力一直
较好。我同事昨天休息,公司临时打电话让他回来。赶回来说你通宵班9个小时中小休时间每天2个小时,
加起来够3天,已经符合被辞退的标准了,另外后面一个男同事受你的影响,上班时间也小休,所以你被
辞退了。然后半个小时内办好手续走人,最要命的是我同事半年前两个因为表现优异奖项的600块钱奖金
公司一直没让报销,走的时候我同事说这是应该拿的,部门经理说:没有问题,这是对于优秀员工的奖励
,但是出了公司后让主管打电话说没有奖金了。我同事当时上夜班三个月的800块钱打车费公司也没有报
销,饭卡里面快300块钱也没有了,公司一个月给140,其它餐卡里的都是以前自己充的或者省下来的。通
知辞职前没有任何前兆和通知。
这个公司通宵班其它员工小休时间比我同事严重,除了一个和我同事一样辞职外,其他人最多警告扣半个
月工资,还有些人根本没有处分。
现在不能登录,就这这里补充一下情况。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