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岁就不需要监护人承担责任?

我现在17岁.! 明年5月才满18岁! 今天我出去和一男的打架..把他手刺穿了!弄断了他手上的2根茎. 他找我妈拿医药费`! 我不想.! 我说我自己承担`...或者说逮我也行,.! 这我也不怕..! 反正天天活起也没得啥子意思得了..! 主要是我想自己承担`! 不想我妈出钱! 反正我这人要钱没得``要命有一条啊`! 能不能不找我的监护人`!?
我是想说! 我现在的年龄``能我自己承担不?.! 就算给我来个刑事责任也无所谓!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因而被监护人承担责任不能只以年龄作为标准衡量,还要看起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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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13
其实你冷静的想想,把人打伤就应该赔偿的,不管你们因为什么打架,也许是他的不对,但是你还是把他打伤了,钱还是要赔偿的,你才17岁,有好多事情等着你去做,搞清楚你生活的重心在哪!事情还是要解决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民事赔偿!赔点钱算了!这是最好的办法,反正他也伤了,就当你可怜他好了!
第2个回答  2007-12-14
刑事责任:想找父母都父母帮不了你。
民事责任:只要找你父母,想不承担都不可以。
行政责任:要看具体是罚款还是拘留。
原因我就不解释了,知道结果就可以了。
你的情况即使你满18周岁,你父母不会承担监护人责任,也会承担垫付责任。你说父母给你垫,你以后会还么??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及“罪责自负原则”,刑法没有规定监护人要为其被监护对象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监护人不可能因为被监护对象的犯罪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 但<刑法>第17条有一款说明,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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