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名下有一套房产,后男方再婚。请问这种情况下,根据离婚协议约定: 1、离婚协议上写的是共同财产谁名下的由谁所有,请问这套房算共同财产吗?2、男方是否有权出售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是否需要得到前妻和女儿的同意?3、女儿是否有权主张父亲出售房产的交易合同无效?4、作为买这套房的人,正常过户后,是否将来有出现产权纠纷的隐患?5、作为买这套房的人,是否应该让卖出人写一些什么,来保证买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