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父母在一起,可以分户吗

如题所述

在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办理单独立户: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满足以上条件,即可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

参考资料

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30
户口和父母在一起可以分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一、分户的条件:
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二、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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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4-07
1.和父母把户口分开是可以的。前提子女已是成年人,子女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的住房。
2.《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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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9-29
  在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办理单独立户:
  1、分户条件: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9-28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三、工作要求

  因离婚分户,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可以凭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公安派出所调查材料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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