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1-17
根据说的情况,应当属于正当防卫,同时并非防卫过当。不过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概念: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2
1.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所谓正当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卫反抗,将行劫人打翻并夺下其所持之刀,刺伤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状态和危险已处于结束,制止行为的损害到此为止,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2.生命权的主体客体均为人自身,具有高度同一性。生命是人格载体。为维持主体的法律地位,法律不允许“把生命直接作为实现任何进一步目的之途径,即使生命权主体本身对客体并无全面的支配效力。生命权不能被抛弃,也不可被转让。
3.生命防卫权
现代法中,为保全生命权,自然人有权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即便由此对他人的财产权、生命权以外的人身权造成侵害,也可在民法、刑法上构成免责事由;行为人甚至对危及生命权的不法侵害享有无限防卫权,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防卫措施。对此,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有明文规定
4.综上所属,正当防卫和生命权不是同一个层面的问题,二者区别很大,但也有练习,正当防卫正是为了实现生命权而设立的,犯罪者在严重暴力侵犯他人生命权时,自己的生命权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人人得而诛之,这也是立法精神之所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1-10
很难说,因为土地纠纷,很可能对方公检法都是通的,所以,很可能你要吃亏的,
第4个回答 2013-11-10
当然不用啊。如果打的太狠,就是防卫过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