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掉头是违法行为,违反违法禁令标志指示罚款200扣3分。
禁止掉头的情形 :
1、写有“禁止掉头”标志路口;
2、如果道路中心线是实线,无论它是单黄线还是双黄线,都“禁止掉头”;
3、“禁左”路口禁止掉头;
4、路段中人行横道禁止掉头。
机动车驾驶人在设有禁左标志标线路口如需掉头,应前行至允许掉头路口,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下掉头。因为左转和掉头均与直行交通流形成冲突点,极易引发交通拥阻和妨碍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因此做出“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地点禁止掉头”的规定。 再有,交叉路口左侧第一条车道如为直行车道可掉头,交管部门会在导向车道施划直行带导向箭头,如没有导向箭头会设禁止左转弯或掉头交通标志。
在禁止掉头的十字路口处掉头会记3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八项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