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转回重庆,怎么操作?南京缴了9个月保险

补充:是2008年10月-2009年5月期间的保险,谢谢!

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的,须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然后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移保险关系,符合规定的,由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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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5
首先你现在要有接收的单位或者社保局的接收证明。然后到原来单位要把你以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开具给你。很有用的哦。因为今后不管你新的工作还是自己缴纳都需要凭证。这样带到新的地方就是迁移。追问

2008年10月-2009年5月期间的保险,2009年6月至今都有缴费,我的养老接续卡上少了南京缴费项,怎么去补上?

追答

有新单位的时候带上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补交了。

第2个回答  2012-07-14
据你说的你在南京有9个月没有交养老保险,你的户口应该不是南京的。是在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如果你没有单位你就不可以补缴,而只能在南京开一张缴费...
第3个回答  2012-07-16
将社保关系由南京转往重庆可按以下流程办理: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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