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已资不抵债,突然意外死亡,妻子承担债务吗

如题所述

  首先要看是否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如果妻子是共同债务人,则妻子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
  其次,如果妻子不是共同债务人,要看妻子是否继承债务人的遗产,如果继承遗产,则需要在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债务,超出部分不承担,不继承遗产就不用承担债务。
  最后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半是归属于已故的债务人的,可用于清偿债务。
  按照《民法通则》第213条规定:“作为被执行的公民死亡后,以其遗产清偿债务。”也就是说,在债务人死亡之后,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
  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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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3
得看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则妻子不应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第2个回答  2012-07-15
如是公司债务,可以按破产法规定的原则进行清算,以公司财产承担债务。
如是个人合法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的,妻子承担一半。
对于不属家庭债务的个人债务或者家庭债务中应由死者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其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中代为偿还。不足偿还的部分或者根本就没有遗产的,继承人是否代为偿还,由继承人自愿决定。
遗产继承人可以选择不继承遗产,这时不产生代为偿还的义务。
对于纯属死者私人的债务,我国法律没有诸如“父债子还、子债父还、夫债妻还”的规定。
最后,以上所说均为合法债务,如为赌债一类非法债务,我国法律不予保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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