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拿了我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能办理离婚吗

如题所述

  不能办理。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并且还需要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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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4
不能,还要有双方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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