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9-27
儿子新建的房屋归儿子个人所有,没有女儿的份额,父母去世后的房屋由子女平均继承,但是儿子未经过女儿同意把房子拆除了侵害了女儿应继承的房屋,女儿可以向儿子主张利益(赔偿),旧房重新翻建原产权证作废。
第2个回答 2020-09-28
那要看老人有没有遗嘱了,有遗嘱要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那就有女儿的份额,不管谁翻新,红本都是父亲的,儿女都一样,都有份!
第3个回答 2020-09-28
农村的风俗来说的话。女儿是没有这个房子的份额的。
第4个回答 2020-09-28
红粉是父亲的名字,但是黄碧儿子拆掉了,重新盖的话,还有女儿的份额吗?那肯定有啊,如果有女儿的名字的话,那肯定女儿也有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