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代办,不可以代缴,必须本人名字的账户扣缴。
一、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二、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三、
社会保险不是
社会福利,参保人必须先履行缴费义务,再享受待遇。
因为缴费都是通过社保局所指定的合作银行来进行交费的。持有用户的养老保险手册和社保卡,那么就可以要求代办人去合作银行来进行正常的交费就可以了。所以说自行交费的是不需要本人亲自来办理的,一般情况下就算要办理
社保转移关系,也是不需要本人亲自来办理的。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社保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