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新会计制度还有待摊费用这个科目吗?

如题所述

没有了。新会计准则取消了旧会计制度里面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一般发生类似的经济业务都在“其他应付款”或“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预付账款指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债权。预付账款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施工企业的预付账款主要包括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预付账款是预先付给供货方客户的款项,也是公司债权的组成部分。

作为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不是用货币抵偿的,而是要求企业在短期内以某种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来抵偿。借方登记企业向供货商预付的货款,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所购物品应结转的预付货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向供货单位预付而尚未发出货物的预付货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获得商品和劳务的款项。预付账款属于会计要素中的资产,通俗点就是暂存别处的钱,在没有发生交易之前,所以是资产。

扩展资料:

注意问题

1、防止利用预付账款作为“中转站”

按规定,企业的预付款业务必须以有效合法的供应合同为基础,而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的预付款业务根本无对应的合同,而是利用预付款这一“中转站”往来搭桥,为他人进行非法结算,将所得回扣或佣金据为已有;或利用该项业务转移资金,隐匿收入、私设“小金库”或私分。

如甲企业本与乙企业无任何业务往来,但甲企业的负责人与乙企业的财务主管有亲戚关系,于是,甲企业以收取一定“使用费”为条件,在审计人员的函证中证明该企业收到乙企业的预付款,给审计人员的工作制造了很大的障碍,使甲、乙两企业的会计核算失去了真实性。

2、防止利用预收账款作为“回收站”

在许多企业中,“预付账款”账户就发挥着“回收站”的作用,企业销售商品,不确认收入,而是暂时存放在“预收账款”账户中,作为预收款,日后,再作相反会计分录,视同退款。这样的后果就是企业可以偷逃收入、偷逃税金、隐匿收入。

3、将不属于预收账款核算的事项列入预收账款

如企业将本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事项记入“预收账款”科目,从而达到逃避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的目的。检查时应审阅预收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如果摘要记录不详,需通过账户记录找出该笔业务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看证证是否相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付账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30

没有了。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旧会计制度里面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一般发生类似的经济业务都在“其他应付款”或“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费用,一般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然后按照一定的年限分期摊销进入当期损益或者成本,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一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2、固定资产修理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对于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

扩展资料:

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二、在税收上,改建支出与大修理支出不同,具体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中作了说明,即《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三、《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对第四项“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税法暂未明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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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9-12
新会计制度“待摊费用”这个科目已经取消。

需要摊销的,比如付一整年的报刊费怎么做分录:

付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报刊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摊销
借:管理费用---报刊费
贷:其他应付款---报刊
第3个回答  2008-01-14
新会计准则不是取消了待摊费用.只不过待摊费用不在报表中体现
.
依新准则的精神:企业能不用预提和待摊的就尽量不用,但是不是说把科目取消了.

一般预提待摊有余额的都放在其他流动资产或负债里面:
待摊费用放到预付款项 ,预提费用放到预收款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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