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被裁员了公司应该给什么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才干了5个月公司裁员就把我给裁了,请问公司应该给我什么补偿?

  员工的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裁员了,公司应该给予经济补偿金。
  1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面几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 1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这里所说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般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
  4.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系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主动要求辞职,此种情况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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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02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略
(二)略
(三)略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裁员是经过上述法定程序的,你在公司干了5个月,公司应该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裁员还没有经过上述法定程序,现在才走程序,三十日之后,你在公司的时间满六个月,公司应该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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