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在上初三,马上中考了,学籍上的姓名与户口本上的姓名不一致,而且微机,实验,体育考试时用的都是学籍上的姓名,学校让去派出所修改户口本的姓名,但是不知道需要什么证件?或者需要注意什么?请大家详细讲解一下过程,谢谢。
以更改户口本上的名字。大部分人选择写姓名更改申请书更改自己的姓名。
根据《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变更姓名的手续: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1、学生学籍出现错误信息,在学籍信息中会有相应的“变更”栏。但是更改信息是要有权限限制的。需要更改的可以到所在学校管理学籍的科室提出更改要求,他们会协调更改事宜。上报到有更改权限的上级进行更改。
2、【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于2012年秋季学期实现全国联网并试运行。该系统将为每名中小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跟随一生的学籍编号;
从小学一直沿用至研究生教育乃至继续教育,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学生转学、升学等动态跟踪管理,对解决农村“控辍保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留守学生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资料来源:民法通则-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来源:姓名更改-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百度百科
可以更改户口本上的名字。大部分人选择写姓名更改申请书更改自己的姓名。
根据《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变更姓名的手续: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户口本上的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改名的,要由父母或者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部门审查、审批后予以更改。
所需证件:本人户口本、校学籍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1.首先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申请表写一个改名申请,通过盖章后大约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2.除了本人写出变更理由申请外,还要经所在学校签出同意变更意见,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报区,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从法理和原则上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安部门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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