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已死,我决定离婚,现在女方坚决要孩子,现在,这个社会法律就是给没有钱的人准备的,我害怕她给法官好处,法官把孩子判给她,如果和我在一起,比和她在一起好的好,我能给孩子提供最好的上学环境,衣食住行,都可以给她最好的,她就是一个无业游民,她妈家庭也是离异,现在她唯一就想和挣孩子,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要是真外边有人,她怎么着都可以的,原因是她,一年,她最少走四次,4个月不在家,我有什么错啊,我忍了10年,我还有原谅的想法,我太幼稚了,是时候做个了断了
没有闹离婚的时候,她天天跑,跑够了就回来,走的时候对孩子没有一丝关心,我忍了10年,现在离婚想要孩子,我不能给她,我不想让孩子在她生活圈,给孩子造不好的影响,因为是个女儿
追答那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是无辜的
尤其是女孩子长大了很容易有心理阴影的,弄不好会毁了她一生,慎重。
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