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一成年人夜间拿着长锹趁被害者不知晓的情况下从背后向头部砍去,被受害者背后东西挡着,杀人没有成功,转而受害者回头时又被这位成年人拿着长锹向头正中部劈去,被头灯挡着了 索性没有晾成悲剧...
故事回眸,12年前,也是这个40来岁成年人在这位受害者12岁时打到气孔出血...手段极其凶残...幸而被其父亲发觉,没有成悲剧!当手鉴于其老婆的各种恳请,受害人没有起诉...在人情面上私了了
12年后的这个时候,这位近50的人又一次用如此凶残的手段想至现年24的受害者于死地! 受害人在被偷袭两次情况下开始与此成年人搏斗,瞬间将其制服于地上,看他一动不动了,担心他的生命安全故而松手,可此人马上起来又和受害人开始厮打,尽用阴招!
受害人是守法的好公民,不想伤害他而自己犯法! 请问该怎么办? 这样的罪行该怎么判!
此人近10年间伤害了很多未成年人,多是水淹 如果没人阻止,可能就会成悲剧...给当地的很多儿童的童年都留下了阴影! 此人经常暴打自己的老婆,孩子...
给位大师,这样的事情怎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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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故意杀人未遂的,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所以,对于情节比较轻微的故意杀人案件,又是未遂的情况,有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的判刑,对于情节严重的,也一般不会超过十年。法官在考虑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时,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十多年前和受害人同龄的好多孩子都差点被他淹死...而且他自己的儿子也几乎是被他殴打大的,还有他的妻子...
追答找一些人证物证,得先让公安局相信,
报案吧,不过他精神有没有问题?这种暴力倾向都朝着自己的老婆孩子了
公安局很黑...给点钱就可以放人...进去之后几天就被放出来了...唉,法律啊,为什么还让这些人逍遥法外,无法无天呢?
追答所以法治真正实现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会怎么判?
追答会怎么判?根据证据认定的犯罪事实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