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家出走多年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由妻子1人抚养妻子还有义务赡养丈夫的父母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2-14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项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不过,从我国《继承法》第12条有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看,我国法律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 按照楼说说的,丈夫离家出走多年,只要超过2年,你们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你也就没有赡养他父母的义务。如果你还在赡养,纯属道德上的义务,而不是法律上的义务,你也可以不赡养,因为在法律上你们不再是夫妻了。
第2个回答  2013-12-14
法律规定下落不明超过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但这也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如果要解除必须提出离婚诉讼。 关于赡养老人的问题,老人毕竟是孩子的祖父母,不论如何如果不赡养都会孩子留下不好的印象,因此,不论出于人道还是孩子的印象,最好别这样。
第3个回答  2013-12-14
当然 只要不离婚就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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