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在国外领了结婚证在中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另补充哪些国家同性结婚是合法的(全面点)

如题所述

在国外领了结婚证在中国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个国际私法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叫做公共秩序保留,就是说一国法院依其所属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律,因外国法律的适用会对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排除适用。也就是说对于在我国不合法和不被认可的同性婚姻,在我国的国际私法上就不被认可。不过现在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有争议的问题,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答案。一般研究者认为对于我国公民在国外缔结的同性婚姻,查明主观上是出于规避我国法律的,就予以否认。

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
欧洲:
1、丹麦王国(1989)

2、挪威王国(1993)

3、瑞典王国(1994)

4、冰岛共和国(1996)

5、荷兰王国(1998)

6、西班牙王国(1998)

7、法兰西第五共和国(2000)

8、德意志联邦共和国(2000)

9、芬兰共和国(2001)

10、瑞士联邦(2002)

11、葡萄牙共和国(2002)

12、比利时王国(2003)

13、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2005)

14、捷克共和国(2006)

此外奥地利、匈牙利、斯洛伐克、爱尔兰等国也陆续承认同性伴侣关系

美洲:
1、加拿大(2003部分地区、2005全国)

2、美利坚合众国(最早1996,最晚2004,目前有38个州同性婚姻合法)
3、巴西联邦共和国(2005)

4、墨西哥合众国(2007)

=====================================================

美洲的国家少。。。而且,据我所知,美国最早允许同性结婚应该是2004年的马萨诸州

非洲:
1、南非共和国(2005,2006正式执行)
[是非洲首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但值得注意的是南非是英联邦国家]

===========================================================

亚洲:
1、中国:等什么时候所有的中国人人看到大街上有同性的接吻亲密不感到好奇和吃惊了,估计就允许了

大洋洲:
1、新西兰(2004,2005全国正式执行)

2、澳大利亚联邦(2004被政府废止)

【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说,他的政府准备要求议会修改婚姻法,把婚姻界定为男子和女子之间的结合,禁止同性伴侣结婚,而且不承认在海外缔结的同性婚姻。霍华德政府还计划修改移民法,禁止同性恋者领养外国儿童。】

3、珊瑚海群岛同志王国(2004)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13
中国不承认同性婚姻,在国外登记的同性结婚证在中国使用是无效的。
第2个回答  2012-05-06
中国不承认同性婚姻,因此,对于外国同性登记结婚的,我国也不会承认其效力。给你一个链接那上面规定了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
你在百度上搜吧,外国允许同性结婚合法的国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8-22
  同性恋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在中国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中国不承认同性恋婚姻。
  目前世界上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有:
  欧洲:荷兰、比利时、西班牙、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
  美洲:阿根廷、加拿大;
  美国:马萨诸塞州、加利福尼亚州、康涅狄格州、佛蒙特州、艾奥瓦州、新罕布什尔州、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非洲;南非。
第4个回答  2019-03-31

中国作为同性婚姻不合法的国家,外国结婚证自然不具有法律效应!在国外领了结婚证在中国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个国际私法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叫做公共秩序保留,就是说一国法院依其所属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律,因外国法律的适用会对法院地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而排除适用。也就是说对于在我国不合法和不被认可的同性婚姻,在我国的国际私法上就不被认可。不过现在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有争议的问题,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答案。一般研究者认为对于我国公民在国外缔结的同性婚姻,查明主观上是出于规避我国法律的,就予以否认。

允许同性婚姻的国家,清一色教育水平高、认知程度高、人口素质高的发达国家、地区。

而明确歧视同性恋者甚至迫害同性恋的国家,都是那些思想很落后、传统的男权主义、集权统治的国家。

(再看看下面赞同和反对的人数的比例,就可以大概知道我国的人口的国民素质、对事物的认知、价值观、思想进步程度是怎么个情况了)

值得一提的是,Vegan维根主义是比善待不同性别、人种、性取向更先进的思想,可以了解下!强烈推荐阅读21世纪最伟大的哲学著作《世界和平饮食》以及营养学核心著作《救命饮食1、2》(喜马拉雅FM有听书版),了解利益集团如何利用、操控大众的认知、习性、欲求,在有情众生彼此间造就矛盾,从而获取利益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