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希望能说得易懂点

按你自己的易懂的理解

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的过错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重申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归责原则,它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以过错为要件的,过错便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

注意: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主观上有无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均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几种无过错责任: 产品缺陷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违规饲养动物的责任、饲养违禁动物的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17
你好:
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你有错才承担责任,没错不承担责任,这里的错是指主观的“故意和过失”,是承担责任的一般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你没有错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律没有规定就实行过错责任原则。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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