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就是在试用期未满的时候主管电话通知我说我不能通过试用期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不能接受这个说法也未办理离职相关的手续,我想知道等我试用期满了之后就算未办理转正的手续,公司还能以未能通过试用期来跟我解除合同么?是不是应该会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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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四月一号入职的,公司主管是这个月12号电话通知我说我试用期考核不过关,要跟我解除合同,然后就没有任何动静了,今天又催促我办理离职手续,但是我并不认同她说我试用期考核不过关的理由,所以也没办任何手续,我想知道等我十一来上班之后,是不是就是过了试用期,公司是不是也不能以未能通过试用期考核来开除我。
谢谢
有些公司为了实现以低工资招人,用到试用期快满就找个理由说不过关,然后再招新人来降低工资负担。不知道你们公司是不是这种情况。这种情况,公司的要求是不合法的。你一定不要办手续,十一过后你照样去上班。如果公司还要你走,你让公司下文件,但是自己绝对不要写辞职信。写了辞职信就没有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了。如果公司给你签什么有协商解除的话的文件你也不要签字,签字就只有经济补偿金而没有赔偿金了。即使你真的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公司也应该在试用期满前与你解除合同。由于公司没有在试用期内履行这个手续,无论你是不是符合录用条件,从法律上说,十一过后,已经超过6个月,公司都应该给你转正,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一定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就要支付相当于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了。
是签的三年的合同呀
追答三年的合同是不能有6个月试用期的,
至少3年零1天的才可以
换句话说,如果你的合同是3年的,而不是3年零1天的,那么从4月1日算,早就过了试用期了,
公司不能以试用期为理由辞退你,因为你已经自动转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