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92年至1999年购买了社保但辞职时已退保,现回到英德市工作,又从2008年开始购买至今。请问是否能...

我在1992年至1999年购买了社保但辞职时已退保,现回到英德市工作,又从2008年开始购买至今。请问是否能把已退的社保购回?

1、社保议题是在92年提出,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强制购买社保
因此你在92年至97年期间购买的应该不是社保,而是商业险之类!

2、以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此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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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9
退保不可能,除非是商业保险。92年的时候还有实行社保,你怎么就有了?
第2个回答  2012-10-20
92年-99年是购买的商业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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