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就业意向协议中的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我是2013届的毕业生,正式毕业在2013年7月1日。今年9月中旬,我和企业签订了一个就业协议书(两方协议),里面注明我如果不能按时报到,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10月份我又找了另外一份工作。那么之前和企业签订的就业书里的违约金需要支付吗?我就面试去过那里,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和在那家公司的任何工作。

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12
这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你违约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你可以说违约金高了。因为企业实际损失没那么多。
第2个回答  2015-10-20
如果工作中一切顺利,是不需要支付的;

如果中途,甲乙双方 因为某事有纠纷是需要支付的,如果这项协议正规,是属于法律保护的。
第3个回答  2012-10-12
你如果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你的这个不是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的话,则是不需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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