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遂辞职,正常手续离职,关系很融洽,可拿到退工单,终止解除合同原因代码:40,差点气死我!

大家帮忙想想办法,我该如何处理?这个原因40我查了一下,是在职死亡!是诅咒我吗?

    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去公司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ç”¨äººå•ä½æœ‰ä¸‹åˆ—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ç¬¬ä¸€æ¬¾è§„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æœ‰ä¸‹åˆ—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è§„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ç»æµŽè¡¥å¿æŒ‰åŠ³åŠ¨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06
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你可以按你的工作年限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这样还不解恨,就看单位有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没有办社会保险,还不解恨的话就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如果仍不解恨的话,那。。。只有通过暴力手段了(后果自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13
可以找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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