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回答,先谢谢了!!!

奶奶过世了,爷爷有4个儿子3个女儿。现在爷爷的年纪很大,身体还不好。就牵扯到去世以后房子怎么分的问题。
因为两位老人身体不好、7个孩子都履行了赡养义务。但现在,最小的那个孩子说因为他小,而且是男孩。老人去世后,财产应该全是他的。
而且现在他已经把老人接到自己家去了,估计是逼着老人写遗嘱。
我想问一下,如果老人真的写了遗嘱。难道财产真的就成了他小儿子一个人的了吗?
其余六个孩子,只有一个孩子支持小儿子。
另外几个孩子都不同意。这几个孩子怎么能要回属于自己应该得的那一份。

奶奶过世了该房屋有一半是奶奶的,奶奶的这一部分应该有爷爷和子女们共同继承,爷爷和子女们各继承二分之一 ,这样爷爷就有了其中的四分之三的财产,如果爷爷立了遗嘱只能处理其中四分之三的财产不能全部处理,如果爷爷没有立遗嘱则在老年后则由子女们按所尽赡养义务分配这四分之三的财产,尽多则多得少则少得,如果立遗嘱了而且是他真实意思地表示,则遗嘱继承人继承,你们没有办法,如果胁迫老人立遗嘱给自己继承则该遗嘱无效。作为子女现在应该首先做好老人的赡养工作,至于财产将来老人去世后尽量大家协商解决。生活困难或者年龄偏小上学的大家可以多给分一点,希望你们全家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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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30
如果爷爷立的遗嘱不是爷爷真实的意思表达,则该遗嘱是可以宣布无效的,如果爷爷立的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达,且合法,则一切皆在老人百年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这里需要提一点,如果在老人生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遗产分配时可以酌情多分,反之,遗弃不管老人的,不分或少分,如果真的是老人遗嘱而且是真实意思的表达,那就没办法了,问题的关键是在于遗嘱的立与不立
还有一点,房子有奶奶一半有爷爷一半,爷爷遗嘱只能处理自己的范畴
第2个回答  2008-01-30
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遗嘱必须是书面的,只有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4.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第3个回答  2008-01-30
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奶奶去世后与爷爷和7个儿女均发生继承关系,爷爷和7个孩子均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去继承奶奶的财产(其财产为总家产的一半)。
另外,在胁迫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无效,故财产不能由其一人继承。
爷爷的财产应由7个儿女均分,尽抚养义务较多的应多分,生活困难或无能力独立生活的应优先照顾,
值得注意的是:男女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平等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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