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1-30
如果爷爷立的遗嘱不是爷爷真实的意思表达,则该遗嘱是可以宣布无效的,如果爷爷立的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达,且合法,则一切皆在老人百年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这里需要提一点,如果在老人生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遗产分配时可以酌情多分,反之,遗弃不管老人的,不分或少分,如果真的是老人遗嘱而且是真实意思的表达,那就没办法了,问题的关键是在于遗嘱的立与不立
还有一点,房子有奶奶一半有爷爷一半,爷爷遗嘱只能处理自己的范畴
第2个回答 2008-01-30
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遗嘱必须是书面的,只有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4.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第3个回答 2008-01-30
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奶奶去世后与爷爷和7个儿女均发生继承关系,爷爷和7个孩子均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去继承奶奶的财产(其财产为总家产的一半)。
另外,在胁迫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无效,故财产不能由其一人继承。
爷爷的财产应由7个儿女均分,尽抚养义务较多的应多分,生活困难或无能力独立生活的应优先照顾,
值得注意的是:男女拥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平等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