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一次一定要等法院开庭后算6个月才能起诉第二次。(因为据说离婚第一次都是判不离,而起男方也写了答辩状)。也有人说干脆把第一次起诉撤诉,等六个月后再起诉,这样可以算第二次起诉,法官会判么?法院说:第一次肯定不会判,先撤诉,半年后在起诉,这样时间会快点。这样子的撤诉(只要将诉讼费用交了)跟开庭判不离是一样的性质,等过了半年如果再起诉的话,就相当于第二次的有效起诉,是一定要裁决的。他的这个说法有问题嘛?我知道第一次肯定不会判离,半年后再次起诉回判离。我只是想能早点结束婚姻,这个办法可行吗?谢谢 这个办法可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