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外人十三万五有借条,并且债主都出庭作了证,当时丈夫和他的律师都承认了。并且答应每月付给正在上初中的儿子六百元抚养费。我家分前后院,我分的是南房前院,他分的是正房,在一审中我提出让丈夫给我留一米的后房檐出水,他和他的律师也都答应了。可判决书下来,他只承认两万元的外债,每月也只给孩子五百元的生活费。院子一米的出水也不给留了。丈夫没有工作,好逸恶劳。平时就靠娘家兄妹帮助。最近几年我身体不好,做手术,他不但没花一分钱,做手术还不给签字。因此娘家人不在给他经济上的帮助,他便提出离婚。我现在已经是拿到判决书的第六天了,我没有能力去上诉。我该怎么救助法律的援助呢?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