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介那里签了一个二手房买卖合同,因为当时卖方没有出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于是合同上备注5天内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看到复印件的时候交定金.同时还签了一份中介服务合同,写的是签买卖合同时付一半佣金,过户后付另一半.但是口头约定,所有钱要在看到房产证复印件才付.后来10天过去了,中介一直说找不到业主无法履行合同,并发催款函要我交中介费,说签了合同就要给钱.我想问一下,合同没有履行,而且合同已经过了有效期,就因为我签了个买卖合同和中介服务合同,我就要付中介费吗?
但是后来另一个中介B又带我看了业主这房(当时业主到处放盘的),我当时就说我跟中介A签过合同了,因中介A找不到业主才没有履行,中介B叫我们拿合同出来看,提出之前签的合同已经过了有效期,说便宜点给我们签,当时业主也说没事,我就和业主又在中介B那里签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定金2万.谁知过了几天后,中介A又找我要中介费,还说不给就要告我,现在房子还在走手续中,搞得我不敢去过户了,不知道我到底有没有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