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妇女我不想多说,与周围邻居几乎都发生过争执,某妇女以下简称++)++以前经常见面就随意的谩骂我的母亲,我母亲为了不生事端尽量躲着++,避着++,尽量不正面与之发生冲突,2012年4月2日上午++又当着众人的面再次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我的母亲,我母亲觉得++实在欺人太甚,也实在忍无可忍,因此与++发生口角争吵,++在气之不过的情况下先动手打了我的母亲(当场人员都亲眼看到),然后我母亲处于自卫开始反击,结果致使我的母亲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下午我父亲回来听说此事,觉得++也实在是太欺负人了,然后再三考虑后决定带着我的母亲去找++理论,只是理论,但不想++竟然蛮不讲理,竟大吵大闹,父亲在被激怒的情形下失手大了++两个耳光(就两个耳光),然后++就电话找自己的姐夫哥(据说是某地方支书),他们通过派出所拘留了我的父亲10天,然后++以我父亲把他耳膜打坏的理由(主治医生透漏++到医院并未检查过耳朵)住在了医院。++说如果想私了必须答应他们3个条件,第一:让我母亲去向++认错,第二:支付她住院所有的医疗费用和他老公陪护时所损失的误工费;第三:让我伯伯写出书面保证,保证以后不再与之发生此类事件。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此事,如果对方提起诉讼我该赔偿她什么损失,她应该赔偿我们什么损失(我母亲现在也在医院住院),我们有机会胜诉吗,对于他们拘留我父亲10天合法吗,跪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