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原告同丈夫于2012年1月7日经法院判决离婚,9个多月儿子的抚养权归我。然而当时没有解决财产问题,原因是存款被他全部取完,房屋房产证没下来,只有一个购房合同被他变更成他父亲的名字,我没有证据证明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请求法院没有支持,现在我打算以前夫恶意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房产,房子当时16万(已付清),现在值20万,我想请问怎么需要交多少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