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体户口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领取结婚证。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和《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集体户口如何办理结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五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如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需提交:
1、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
2、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薄首页的复印件。(如果集体户口挂在工作单位,则加盖工作单位印章;如挂在人才市场,则加盖人才市场印章)
带齐以上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扩展资料:
两个人都是集体户,领结婚要做的准备工作如下:
1、到挂靠集体户口的单位拿户口本原件(就是一张卡片)、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如需写用途就写结婚登记),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民政局登记时需要带齐: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还要将集体户口卡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结婚照3张(到照相馆说要照结婚照,他们都知道的,红底)
4、人民币9元(登记手续费)
关于生小孩落户问题(对于集体户,这是个大问题) 如果双方都是集体户,并且都想保留当地户口时,就千万不要先生孩子!集体户计划生育管理很严格,一般不允许小孩落到集体户上,当你生下孩子又落不到户,孩子就成了黑户。 而且集体户一般都会要求在你结婚之后限期迁出你的户口:
1、如果你有住房,恭喜!可以迁到你住房所在地
2、如果没有住房,又想保留户口,也可以迁到当地直系亲属名下。
3、没有住房、又没有直系亲属,又想保留户口,还想生小孩,那你还等什么?赶紧攒钱买房吧!不然,你就要考虑要不要回原籍落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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