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为他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个人一起收尽桌上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的时候再偷偷的拿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的说:不要穿那件,难看死了,穿这件,是我给你新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的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的同时,突然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熟悉的声音,真正想拨通的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旦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惩罚他,一旦见了他就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藏坚果一般,将之放在最隐蔽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为如此,所以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珠弹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记下他的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果。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的问或回答些假设的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
爱一个人,常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为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有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惟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你变的俗气,你不断的想:晚餐该吃些什么?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市一路,还是市二路?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现这个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是怎样的偷偷的喜欢你,远远的凝望着你。爱一个人就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副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盘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前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是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服,并且同衣共衾,共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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